1.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教育督导的法律、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及工作部署。 2.根据学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制定学校督导工作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,重点对技能培训、课程实施、常规管理、教学水平、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经常性督导考核。3.监控各教学系实施教学计划与学期工作计划,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;
地 址:自贡市自流井区郭家坳顺龙坝165号(八路车终点站) 电话:0813-2621598 传 真:0813-2611467
Copyright @ 2014 四川自贡市高级技工学校 版权所有 网站制作:自贡市俊捷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蜀ICP备14012060号-1
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089号